首席大法官威廉•倫奎斯特 (William H. Rehnquist)
首席大法官威廉•倫奎斯特(William H. Rehnquist)出生於1924年的威斯康辛州密爾瓦基市。他畢業於加州的史丹福大學並獲得法律學位,之後他開始在亞利桑那州鳳凰城實習並從1969年至1971年擔任美國首席檢察官助理。之後查德•尼克森(Richard
Milhous Nixon)總統提名倫奎斯特(Rehnquist)為最高法院法官,且他在1972年成為最高法院大法官;羅納德•雷根(Ronald
Reagan)總統於1986年提名倫奎斯特(Rehnquist)成為首席大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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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約翰•史帝文斯 (John Paul Stevens)
史帝文斯(John Paul
Stevens)大法官出生於1920年的伊利諾州芝加哥市。他畢業於芝加哥的西北大學並獲得法律學位,之後他開始在伊利諾州實習並從1970年至1975年擔任聯邦上訴法院第七巡迴審判庭法官。傑拉爾德•福特(Gerald
R. Ford)總統提名史帝文斯(Stevens)為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且他在1975年正式成為最高法院大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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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姍卓•奧康納 (Sandra Day O'Connor)
奧康納(Sandra Day
O’connor)大法官出生於1930年的德州厄爾巴索市。她畢業於加州的史丹福大學並獲得法律學位,之後她開始在亞利桑那州實習並擔任首席檢察官助理、州參議員助理以及馬里科帕縣高等法院(the
Maricopa County Superior Court)與亞利桑那州上訴法院(Arizona Court of
Appeals)法官。羅納德•雷根(Ronald Reagan)總統提名奧康納(O’connor)為最高法院大法官,也是史上首位女性大法官,且她在1981年正式成為最高法院大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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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安東尼•史格里亞 (Antonin Scalia)
史格里亞(Antonin Scalia)大法官出生於1936年的紐澤西州特頓市。他畢業於麻薩諸塞州的劍橋哈佛大學並獲得法律學位,在他於1982年被任命為聯邦上訴法院哥倫比亞特區巡迴法庭的法官之前,他曾擔任律師、法律教授及政府官員。羅納德•雷根(Ronald
Reagan)總統提名史格里亞(Scalia)為最高法院法官,且他在1986年正式成為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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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安東尼•甘迺迪 (Anthony M. Kennedy)
安東尼•甘迺迪(Anthony M.
Kennedy)大法官出生於1936年的加州山克拉門都。他畢業於麻薩諸塞州的劍橋哈佛大學並獲得法律學位,之後他開始在加州的舊金山及山克拉門都實習,並於1975年被任命為聯邦上訴法院第九巡迴審判庭法官。羅納德•雷根(Ronald
Reagan)總統提名甘迺迪(Kennedy)為最高法院法官,且他在1988年正式成為最高法院大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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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大衛•蘇特 (David Hackett Souter)
蘇特(David Hackett
Souter)大法官出生於1939年的麻薩諸塞州梅爾蘿絲巿。他畢業於麻薩諸塞州的劍橋哈佛大學並獲得法律學位,他曾擔任首席檢察官助理、副檢察官以及新罕布夏州的首席檢察官,他也曾擔任新罕布夏州的高等法院法官及最高法院法官。喬治•布希(George
Herbert Walker Bush)總統提名蘇特(Souter)為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且他在1990年正式成為最高法院大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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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克拉倫斯•湯瑪斯 (Clarence Thomas)
克拉倫斯•湯瑪斯(Clarence
Thomas)大法官出生於1948年的喬治亞州沙凡那港市。他畢業於康乃狄格州紐哈芬市的耶魯大學並獲得法律學位,他曾擔任私人律師及政府官職,包括美國雇用機會平等委員會(The
U.S. 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y
Commission)主席,且於1990年成為聯邦上訴法院哥倫比亞特區巡迴法庭的法官。喬治•布希(George Herbert Walker
Bush)總統提名湯瑪斯(Thomas)為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法官,且他在1991年正式成為最高法院大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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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魯思•金斯伯格 (Ruth Bader Ginsburg)
魯思•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大法官出生於1933年的紐約州布魯克林區。他畢業於紐約市的哥倫比亞大學並獲得法律學位,他曾擔任法律教授及美國公民自由聯盟(The
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的法律顧問,並於1980年被任命為聯邦上訴法院哥倫比亞特區巡迴法庭的法官。比爾•克林頓(Bill Clinton)總統提名金斯伯格(Ginsburg)為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且他在1993年正式成為最高法院大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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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史蒂芬•布雷耶 (Stephen G. Breyer)
史蒂芬•布雷耶(Stephen G.
Breyer)大法官出生於1938年的加州舊金山市。他畢業於麻薩諸塞州的劍橋哈佛大學並獲得法律學位,他曾任職於政府部門及學術界,並從1980年至1990年擔任聯邦上訴法院第一巡迴審判庭法官,且於1990年至1994年晉升為上訴法院首席大法官。比爾•克林頓(Bill
Clinton)總統提名布雷耶(Breyer)為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法官,且他在1994年正式成為最高法院大法官。evens)為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且他在1975年正式成為最高法院大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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