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Journal USA: Issues of Democracy

最高法院法官

The 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 Highest Court in the Land

目錄
關於議題
序言
「解釋何謂法律」:視最高法院為憲法仲裁者
最高法院:獨一無二的機構
「我莊嚴地宣誓」
上訴許可令(writ of certiorari):裁決複審的案件
布朗訴教育局案(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
歷史上劃時代的判決
最高法院法官
幕後工作人員
參考書目
網際網路資源
 

Official portrait of the current justices of the U.S. Supreme Court
美國最高法院現任法官的標準肖像。前排由左至右:史格里亞(Antonin Scalia)、史帝文斯(John Paul Stevens)、首席大法官威廉•倫奎斯特(William H. Rehnquist)、奧康納(Sandra Day O’connor)與安東尼•甘迺迪(Anthony M. Kennedy)。後排由左至右:魯思•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蘇特(David Hackett Souter)、克拉倫斯•湯瑪斯(Clarence Thomas)與史蒂芬•布雷耶(Stephen G. Breyer)。欲瞭解法官的完整傳記可參訪最高法院網址 http://www.supremecourtus.gov/about/biographiescurrent.pdf.
(史密森研究中心(Smithsonian Institution)的理查•史特勞斯(Richard Strauss)攝影,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相片集。)

會見9位大法官。他們是...

首席大法官威廉•倫奎斯特 (William H. Rehnquist)
 
首席大法官威廉•倫奎斯特(William H. Rehnquist)出生於1924年的威斯康辛州密爾瓦基市。他畢業於加州的史丹福大學並獲得法律學位,之後他開始在亞利桑那州鳳凰城實習並從1969年至1971年擔任美國首席檢察官助理。之後查德•尼克森(Richard Milhous Nixon)總統提名倫奎斯特(Rehnquist)為最高法院法官,且他在1972年成為最高法院大法官;羅納德•雷根(Ronald Reagan)總統於1986年提名倫奎斯特(Rehnquist)成為首席大法官。
 

大法官約翰•史帝文斯 (John Paul Stevens)

史帝文斯(John Paul Stevens)大法官出生於1920年的伊利諾州芝加哥市。他畢業於芝加哥的西北大學並獲得法律學位,之後他開始在伊利諾州實習並從1970年至1975年擔任聯邦上訴法院第七巡迴審判庭法官。傑拉爾德•福特(Gerald R. Ford)總統提名史帝文斯(Stevens)為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且他在1975年正式成為最高法院大法官。

 

大法官姍卓•奧康納 (Sandra Day O'Connor)
 
奧康納(Sandra Day O’connor)大法官出生於1930年的德州厄爾巴索市。她畢業於加州的史丹福大學並獲得法律學位,之後她開始在亞利桑那州實習並擔任首席檢察官助理、州參議員助理以及馬里科帕縣高等法院(the Maricopa County Superior Court)與亞利桑那州上訴法院(Arizona Court of Appeals)法官。羅納德•雷根(Ronald Reagan)總統提名奧康納(O’connor)為最高法院大法官,也是史上首位女性大法官,且她在1981年正式成為最高法院大法官。

 

大法官安東尼•史格里亞 (Antonin Scalia)
 
史格里亞(Antonin Scalia)大法官出生於1936年的紐澤西州特頓市。他畢業於麻薩諸塞州的劍橋哈佛大學並獲得法律學位,在他於1982年被任命為聯邦上訴法院哥倫比亞特區巡迴法庭的法官之前,他曾擔任律師、法律教授及政府官員。羅納德•雷根(Ronald Reagan)總統提名史格里亞(Scalia)為最高法院法官,且他在1986年正式成為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法官。

 

大法官安東尼•甘迺迪 (Anthony M. Kennedy)
 
安東尼•甘迺迪(Anthony M. Kennedy)大法官出生於1936年的加州山克拉門都。他畢業於麻薩諸塞州的劍橋哈佛大學並獲得法律學位,之後他開始在加州的舊金山及山克拉門都實習,並於1975年被任命為聯邦上訴法院第九巡迴審判庭法官。羅納德•雷根(Ronald Reagan)總統提名甘迺迪(Kennedy)為最高法院法官,且他在1988年正式成為最高法院大法官。

 

大法官大衛•蘇特 (David Hackett Souter)
 
蘇特(David Hackett Souter)大法官出生於1939年的麻薩諸塞州梅爾蘿絲巿。他畢業於麻薩諸塞州的劍橋哈佛大學並獲得法律學位,他曾擔任首席檢察官助理、副檢察官以及新罕布夏州的首席檢察官,他也曾擔任新罕布夏州的高等法院法官及最高法院法官。喬治•布希(George Herbert Walker Bush)總統提名蘇特(Souter)為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且他在1990年正式成為最高法院大法官。

 

大法官克拉倫斯•湯瑪斯 (Clarence Thomas)
 
克拉倫斯•湯瑪斯(Clarence Thomas)大法官出生於1948年的喬治亞州沙凡那港市。他畢業於康乃狄格州紐哈芬市的耶魯大學並獲得法律學位,他曾擔任私人律師及政府官職,包括美國雇用機會平等委員會(The U.S. 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y Commission)主席,且於1990年成為聯邦上訴法院哥倫比亞特區巡迴法庭的法官。喬治•布希(George Herbert Walker Bush)總統提名湯瑪斯(Thomas)為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法官,且他在1991年正式成為最高法院大法官。

 

大法官魯思•金斯伯格 (Ruth Bader Ginsburg)
 
魯思•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大法官出生於1933年的紐約州布魯克林區。他畢業於紐約市的哥倫比亞大學並獲得法律學位,他曾擔任法律教授及美國公民自由聯盟(The 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的法律顧問,並於1980年被任命為聯邦上訴法院哥倫比亞特區巡迴法庭的法官。比爾•克林頓(Bill Clinton)總統提名金斯伯格(Ginsburg)為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且他在1993年正式成為最高法院大法官。

 

大法官史蒂芬•布雷耶 (Stephen G. Breyer)
 
史蒂芬•布雷耶(Stephen G. Breyer)大法官出生於1938年的加州舊金山市。他畢業於麻薩諸塞州的劍橋哈佛大學並獲得法律學位,他曾任職於政府部門及學術界,並從1980年至1990年擔任聯邦上訴法院第一巡迴審判庭法官,且於1990年至1994年晉升為上訴法院首席大法官。比爾•克林頓(Bill Clinton)總統提名布雷耶(Breyer)為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法官,且他在1994年正式成為最高法院大法官。evens)為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且他在1975年正式成為最高法院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