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04
美国国务院国际信息局(IIP)《美国参考》Aviva Altmann 从华盛顿报导,2005年8月6日是美国《选举权法》(Voting Rights Act)诞生40周年纪念日。从1776年美国签署《独立宣言》(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到20世纪60年代的民权运动时期,美国人民为实现选举权这项基本的权利不断举行示威和抗议活动,乃至献出自己的生命。全体美国人民直至林登·贝恩斯·约翰逊(Lyndon Baines Johnsom)总统于1965年签署《选举权法》之时才真正赢得了胜利。
美国国会于1870年2月通过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U.S. Constitution)第15条修正案规定:"合众国或任何一州不得因种族、肤色或以前的奴隶的身份而否认或剥夺合众国公民的选举权。"
但当时少数族裔,特别是美国非洲裔仍由于受到读写能力和支付人头税的能力等资格限制无法参加投票。通过20世纪60年代的民权运动,美国非洲裔才得到足够的支持,真正赢得了不可剥夺的选举权。1964年民权法案(Civil Rights Act)的通过激发了全国黑人和白人的热情,他们纷纷组织起来,举行各种集会为黑人争取权利。
当时人们积极要求联邦政府支持争取民权的运动,最终导致具有历史意义的亚拉巴马州(Alabama)从塞尔马(Selma)到蒙哥马利(Montgomery)的大游行。1965年3月7日,游行群众向蒙哥马利进发,途中遭到警察用棍棒和催泪弹袭击,被迫退回塞尔马,史称"血腥的星期天",在美国历史上留下不光彩的一页。三个星期以后,抗议群众终于完成了这一次大游行,到3月25日游行队伍已扩大到25,000人。
这次公开示威活动后,民主党籍的约翰逊总统和共和党籍的参议院少数党领袖埃弗里特·德克森(Everett Dirksen)共同要求两党一致支持起草有关提案,即后来的《选举权法》。国会众议院和参议院先后于8月3日和8月4日分别以328票对74票和79票对18票的投票结果以压倒多数通过了这项法案。
约翰逊总统于8月6日签署了这项法案,在场的有民权领袖马丁·路德·金博士(Dr. Matin Luther King Jr.) 和约翰·刘易斯(John Lewis)。刘易斯现已成为国会议员。《选举权法》废除了将读写能力的测试和是否支付人头税作为某人投票资格的评估标准。这项法律规定,只要拥有美国国籍并进行选民登记即可参加投票。约翰逊总统在谈到这项对美国选举制度进行改革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壮举时说:"在美国黑人平等权利的问题上......《宪法》的规定十分明确。在我国,剥夺任何同胞选举权的做法是错误的,是极端错误的。"
截至1965年底,仅美国"最南方"(Deep South)的五个州,新登记的非洲裔选民就达到16万人。如今黑人选民参加选举的比例更高。2000年大选期间,非洲裔选民登记的人数按比例仅比白人低2%。
为了纪念《选举权法》签署40周年,社会活动人士组成一个联盟于8月6日在佐治亚州亚特兰大市(Atlanta, Georgia)举行游行和集会。参加这项活动的有民权组织、工会、国会议员、宗教和政治领袖。其中包括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Colored People)、服务业员工国际联合会(Service Employees International Union)、杰西·杰克逊牧师(Reverend Jesse L. Jackson Sr.)、劳盟-产联 (AFL-CIO)主席约翰·斯威尼(John Sweeney)及国会众议员约翰·刘易斯(John Lewis)和马克辛·沃特斯(Maxine Waters)等。
举行这次游行和集会的目的不仅是为了纪念《选举权法》颁布40周年,还在于唤起公众关注要求延长《选举权法》有效期的活动,因为《选举权法》预定2007年到期。
美国司法部长阿尔贝托·冈萨雷斯(Alberto Gonzales)于8月2日在得克萨斯州奥斯汀(Austin, Texas)发表讲话,宣布将全力以赴要求《选举权法》得到延长。他说:"我们要求维护投票权的活动如火如荼,我们对我国建国价值观的承诺也日益坚定。我们将坚持这项承诺,与国会共同努力重新批准这项法律。"
冈萨雷斯还肯定了这项法律的重要性及其对美国选民结构的影响。他说:"约翰逊总统在1965年说,'投票参加选举是人类创造的破除不公正现象最有力的工具。' 约翰逊总统的话十分正确。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今天努力保障每一个美国人在我国民主制度中都拥有发言权的原因。"
(完)
美国国务院国际信息局http://usinfo.state.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