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國際資訊局出版物
美國文學簡介

第三章

浪漫時代、散文家與詩人

浪漫主義運動起源於德國,但迅速蔓延開來,於1820年前後到達美洲。浪漫的思想圍繞著自然的精神與審美層面,以及個人心智與精神的重要性。浪漫主義作家強調個人與社會自我表達之藝術的重要性。

自我發展成為一個重要的主題;自我意識是主要方法。如果按照浪漫主義的理論,自我與自我為一體,自我意識不是自私而是一種開放天地萬物的知識模式。如果一個人的自我有著所有人性,則負有道德責任改革社會不平等並減輕痛苦。使人將自私與先前世代聯想在一起的“自我”概念被重新定義。具有正面意義的新複合詞出現:"自我實現"、"自我表達"、"自力更生"。

由於獨特與主觀的自我抬頭,這也屬於心理學範疇。特殊藝術效果和技術被發展以喚起顯著的心理狀態。"壯麗的"—美麗壯觀的效果(例如,從山頂觀看之景色)—產生敬畏、崇敬、博大精深之感,這超越了人類的理解範圍。

浪漫主義最適合大部分的美國詩人與創作散文家。美國的廣闊山區、沙漠與熱帶體現了宏偉的精神,浪漫精神似乎特別適合美國的民主:它強調個人主義,肯定人類共同價值,並期望為其審美和道德價值激發想像力。

超越主義

超越主義運動,由散文家羅夫華道愛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與亨利大衛梭羅(Henry David Thoreau)所體現,是對18世紀理性主義的反抗,並與浪漫主義緊密相連。它與麻州波士頓附近的一個城市康考德(Concord)緊密相關,愛默生、梭羅與其它作家皆住於此。

一般而言,超越主義是一項自由哲學,偏好自然勝於正式宗教結構、個人理解勝於教條以及人類本能勝於社會傳統。美國超越浪漫主義將激進的個人主義推向極端。 美國早期或晚期作家常常將自己視為社會和傳統之外的孤獨探險家。美國式的英雄—如赫爾曼梅爾維爾的阿哈船長(Captain Ahab)或馬克吐溫的哈克芬(Huck Finn)—通常在形而上的自我探索過程中遇到危險甚至某些毀滅。對每國浪漫主義作家,沒有什麼是已知的事實。毫無助益的文學與社會傳統具有危險性。發現真實的文學形式、內容與聲音有巨大的壓力。

Ralph Waldo Emerson
Ralph Waldo Emerson (Courtesy National Portrait Gallery, Smithsonian Institution)

羅夫華道愛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1803-1882)

愛默生在他的時代是個傑出人物,他具有宗教使命感。雖然許多人指控他顛基督,但他解釋說,因為他"是個好牧師,因此必須離開教堂"。1838年他在母校哈佛神學院發表的報告,讓他在哈佛大學不受歡迎30年。其中,愛默生指責教會強調教條而扼殺心靈。

愛默生始終一貫呼籲由自然啟發的個人主義之誕生。1836年,他在首次出版的散文《自然》(Nature)中的開頭敘述道:

這是個回顧的年代,這個年代建立了祖先的墓穴,它書寫傳記、歷史與批評。 前述的世代與上帝以及自然面對面;我們僅透過他們的眼睛。為什麼我們還不能享受宇宙的原始聯繫?我們為什麼不能有洞察力而非傳統的詩歌,以及自我啟示的宗教而非其歷史。 懷抱大自然的一個季節,其生命之流圍繞並通過我們,並以它們提供的力量邀請我們,作出與大自然相符的舉動,為什麼我們要在過往的乾枯骨頭中摸索…?

他的許多心靈洞見來自他所閱讀的印度教、儒家和伊斯蘭教蘇非作品。

Henry David Thoreau
Henry David Thoreau
(© The Bettmann Archive)

亨利大衛梭羅 (Henry David Thoreau)(1817-1862)

亨利大衛梭羅出生於康考德,這裡成為他永遠的家。像愛默生一樣,他出身於一個貧苦的家庭,想辦法進入哈佛。梭羅的傑作,1854年的《湖濱散記》(Walden),經過兩年兩個月又兩天(從1845年至1847年),他住在康考德附近華登湖畔所建立的小屋中。這個長篇詩文挑戰讀者檢驗自己的人生以及是否真實地過活。

梭羅的散文《公民不服從論》(Civil Disobedience),為了正義個人不服從不公平法律之道德必要性為基礎的消極抵抗理論,成為20世紀聖雄甘地(Mahatma Gandhi)的印度獨立運動與馬丁路德金恩(Martin Luther King)為美國黑人爭取公民權利的靈感來源。

Walt Whitman
Walt Whitman
(Courtesy Library of Congress)

華特惠特曼(Walt Whitman)(1819-1892)

出生於紐約長島,華特惠特曼是一個兼職木匠以及平凡出身的人,其傑出與創新的作品表達出國家的民主精神。惠特曼基本上是自學;他11歲時離開學校工作,因此缺乏使絕大多數美國人成為令人敬重的英語模仿者的傳統教育,1855年,他的作品《草葉集》(Leaves of Grass),其中經過他畢生的重寫與修改,內容包括"自我之歌"( Song of Myself),這是有史以來美國人所寫過最令人震驚的原創詩。

詩的創新、無韻與自由詩句的形式,公開慶祝性慾、有生氣的民主價值觀以及極度浪漫詩人主張,即詩人的自我與與宇宙以及讀者一起,這永久改變了美國詩的發展。
 

Emily Dickenson
Emily Dickinson
(Courtesy Harper Bros.)

愛蜜莉狄更生(Emily Dickinson) (1830-1886)

從某種意義上說,狄更生將她的時代與20世紀文學的敏感性連結在一起。她是激進的個人主義者,她在麻州一個叫做安默斯特(Amherst)的小村出生並在那裡度過了她的一生。她從未結婚,她過著表面平靜但是內在充滿力度的非常規生活。她喜愛大自然,並從鳥、動物、植物、與新英格蘭鄉下的四季中獲得深刻靈感。狄更生晚年像隱士般生活,由於她擁有極為敏感的心靈因而盡可能騰出時間寫作。

狄更生的簡潔,通常是充滿想像力的風格甚至比惠特曼更為現代與創新。她有時展示駭人的生存意識。她乾淨、清晰且分明的詩於1950年代被重新發現,其中包括部分在美國文學最具魅力與挑戰性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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