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士乐:简史
JAZZ MUSIC: A BRIEF HISTORY



Charlie Parker
(Library of Congress)

 

现代爵士乐和查理帕克
Modern jazz and Charlie Parker

1940年代中期是雷斯特杨与查理克力斯安的创作、演化为一种整合重要创新风格的时代(事实上也是阿姆斯特朗创作出经典作品的年代),参与的人很多,包含鼓手马克斯洛屈(Max Roach)、钢琴家Thelonious Monk以及厄尼鲍威尔(Earl Bud Powell),贝斯手奥斯卡皮特福(Oscar Pettiford)和其它人,着重的地方从大乐团转移到小乐团,通常主要是五重奏的形式,这种新的音乐核心是管弦乐作曲家约翰迪西格里士比﹝John Dizzy Gillespie﹞以及萨克斯风手查理帕克﹝Charlie Parker﹞;这种风格的曲子强调新的节奏创新,不断改变换气的停歇点,而这种全新的风格自然也需要另一个名称来作代表,也就是所谓的咆哮乐 (Bebop)。

帕克是一位优秀的旋律编曲家,其突发的灵感总是能融入曲风中,毫不浪费,在和声上,他就如钢琴家雅特塔图(Art Tatum)一般富有想象力,或者拿一位萨克斯风演奏家来说、就如科曼霍金斯的杰出学生唐拜雅斯(Don Byas)一样突出;而在节奏上,更不可讳言地、他要比杨和克力斯安的表现更好;在音节强调的部分,落于「强」拍(4/4音节中的第一、三拍)、或弱拍(4/4音节中的第二、三四拍),或是在节拍之间不同的地方出现。但在其作品的多样化之中,最杰出的独奏却是几乎没有规则的、以短节奏的音节搭配长音节的流畅表现,而在他的部分独奏中,也有一些模拟(以古典爵士的语汇来说)手法出现,在乐曲发展中作为创作的原动力。

有人说帕克作品如「可接受的你」(Embraceable you)中,和他们声称远离流行曲目的论点大不相同,只用了和弦作编排,成为1940年代的爵士主流;但是这种说法很明显是不正确的。事实上,至种和声的变奏早在1920年甚至1919年代就已经出现,同样地、以和弦编排创作新的、爵士风的曲目,则有更久的历史,因此,1932年班尼莫顿(Benny Moten)的「莫顿摇摆乐」(Moten Swing),也借用了帕克的和弦编排架构,创作出「你让我疯狂」(You’re Driving Me Crazy)的作品。

在蓝调之后、爵士乐中最常用的和弦架构,是从葛许文(Gershwin)「我找到旋律」(I Got Rhythm)而来,这是席德尼贝契特(Sidney Bechet)在「烟丝」(Shag)作品中的开场,也成为1930至1940、甚至1950年之中,大小型乐团数百部作品与即兴独奏的基础,1940年中期的伍迪贺曼(Woody Herman)以「贺曼贺德」(HermanvHerd)吸引了不少对其着迷,但他的乐团被人们以「我找到旋律乐团」(I Got Rhythm Band)作为称呼,因为实在有太多作品都是从这个曲目延伸、改变而来的。

在1940年代晚期,有一群演奏家、多数是白种人,受到雷斯特杨(Lester Young)与查理帕克(Charlie Parker)很大的影响,其中包含了钢琴家蓝尼崔坦诺(Lennie Tristano),其早期同侪、中音萨克斯风演奏家李科尼兹(Lee Konitz),高音萨克斯风演奏家史坦葛兹(Stan Getz),以及中低音萨克斯风演奏家葛瑞穆林跟(Gerry Mulligan)。

在1940与1950的爵士乐中,和声语言逐渐偏重和弦,即使是neo-Debussian与熟悉流行旋律「你的所有事」(All Things You Are)、「How High the Moon」(月亮有多高)以及「我会记得四月」(I’ll remember April)等曲目的演奏家都一样。同时,他们持续与蓝调的传统挑战对抗,事实上,蓝调音(Blue Notes)已经因为普遍使用而相当稳定,而音乐也持续、也继续扩张的基本音乐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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