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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文献

以下是全球有关宗教自由的历史和现代文献中译文汇编:

美国

弗(维)吉尼亚宗教自由法令(美国资讯网译文)
宣告宗教自由是与生俱来的权利,不得强制人们信仰或不信仰任何一种宗教

美国宪法(第6条), 1787年(美国资讯网译文)
阐明不得将宗教信仰作为担任国家公职的资格要求

美国宪法第一条修正案, 1789年(美国资讯网译文)
禁止联邦立法限制宗教及言论、集会和请愿自由

国际

人权和公民权宣言(第10条), 1789年
确立任何人,只要没有扰乱公共秩序,不得因其观点,包括宗教,而受到迫害

美洲人的权利和义务宣言(第3条),1948年
人人享有公开或私下按宗教信仰行事的权利

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第18条),1948年
确定人人享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包括改变宗教信仰的自由,以及通过宣讲、实践、祈祷和遵守教规表达宗教信仰的自由

欧洲人权公约(第9条),1950年
确定人人有权实践自己的宗教信仰,有权任意改变宗教信仰。宗教活动只有在对公共安全、健康和道德造成危害时才可受到限制

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第18条),1976年
重申成员国对促进普遍尊重和宽容一切宗教信仰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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