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民主基本文獻
BASIC READINGS IN U.S. DEMOCRACY


給南方浸禮聯會領袖的致詞
約翰F.甘迺迪
ADDRESS TO SOUTHERN BAPTIST LEADERS (1960)
John F. Kennedy
 

新教徒(Protestant)到新世界(New World)的移民者在他們的行李中帶了很多東西,包括對羅馬天主教(Roman Catholism)深不可移的不信任。雖然天主教徒一直都在新世界的最早移民間,他們在其後成為美國聯邦的13個殖民地裡,他們一直都是非主流。直到顯著數量的天主教徒於19世紀中期開始移民美國,反天主教才轉變成一種強勢且醜惡的政治與社會現象。

雖然愛爾蘭天主教徒開始於19世紀後期,在地方與州郡政治上扮演主要角色,首位尋求擔任國家公務的天主教徒是受歡迎的紐約州長,亞佛瑞以曼紐史密斯(Alfred Emanuel Smith),其於1928年為民主黨的總統提名人選。反天主教徒偏見,害怕天主教總統會「遵照」教皇(Pope)的「指示」,註定了史密斯的失敗。衛理公會(Methodist)的阿德拿里奧那多大主教(Bishop Adna Leonard)宣告:「沒有州長可以親吻羅馬教皇的戒指,並在射程內接近白宮。」甚至開放的新教徒也擔心。《基督教世紀(Christian Century)》宣告其不會「對一個異文化、中古時代、拉丁心性,非民主階級制,且為外來統治之代表,其對美國總統偉大職位之就任,視若無睹。」

史密斯的選舉失敗,似乎阻止了天主教徒前往白宮之路,直到約翰F.甘迺迪於1960年得到民主黨的提名。使他氣餒的是,他發現許多南方新教團體仍相信舊謬論,有關每個天主教徒必須不容置疑地聽從教皇的指示。他終於決定試著去對抗這個議題,藉由正面相對的解決方式,而在1960年9月12日,於哈士頓同工聯會(Greater Houston Ministerial Association)面前,他發表了下列的陳述。

依據其傳記作者之一,「他把宗教踢出競選活動如一個智力上值得尊重的議題。」反天主教徒當然不會那麼容易地被撲滅,但甘迺迪坦率地接觸問題所在,使傷害只限於那些其偏見不能反應原由的人。而在那年他十一月的選舉,天主教徒在美國政治上的阻礙融化了。

For further reading: T. H. White, The Making of the President 1960 (1961).


給南方浸禮聯會領袖的致詞 (ADDRESS TO SOUTHERN BAPTIST LEADERS)

I很感激你們熱情的邀請我來表達我的看法。

當所謂的宗教議題是我們今天晚上必然且適當的主題,一開始,我要強調,我相信我們於1960選舉有更重大的議題:共產黨 影響力的擴散,到現在他惡化到距佛羅里達州(Florida)海岸只有19 英里遠──因為那些不再尊重我們的力量的我們 總統和副總統,他們無能的處理方式 ──我在西維吉尼亞(West Virginia) 看到的飢餓孩子,沒辦法付醫療費的老年人,被迫放棄他們農場的家庭──一個太多貧戶、太少學校、太晚登陸月求與外太空的美國。

這些是真正應決定這次競選活動的議題。而他們不是宗教議題──因為戰爭、饑餓、愚昧、絕望並不識宗教界線。

但因為我是一個天主教徒,而沒有天主教徒曾經被選為總統過,在這次的競選活動中,真正的議題已被扭曲了──也許是刻意的──在某些比這裡還要不負責任的地區。所以對我來說,重申重要的是我所信仰是何種美國而非我所信仰的是何種宗教,因為後者的重要性只針對我個人而已。

我相信一個教會與州是絕對的美國──沒有天主教神父會告訴總統(若他是天主教徒)要怎麼做,也沒有一個新教徒牧師告訴他的教區居民要投給誰──沒有任何教會或教會學校得到任何公共資金或政治補助──而且沒有人僅因為他的宗教不同於指定他的總統或投票給他的人民,而被公家機關拒絕。

我相信在一個官方上非天主教徒、新教徒,亦非猶太人的美國──該處沒有公共官員要求或接受來自教皇、國家教會理事會(National Council of Churches)或其他教會來源,有關公共政策的指示──該處沒有宗教團體得以強加其希望,直接或間接的,在一般民眾或其官員的公共行為上──且該處宗教自由是如此無法分割,而對一個教會的迫害將被視為是對全部教會的迫害。

因此,當今年它可能是天主教徒對那些有所懷疑的手指所指的人,在其他年度,它曾是,也許有一天將會再度是一個猶太人──或教友派──或一位論派──或浸禮會教友。舉例而言,是維吉尼亞對浸禮會牧師的騷擾,造成傑佛遜的宗教自由成文法。今天,我也許是受害者──但明天,也許會是你──直到我們和諧社會的布料,於大型國家性的經驗之珠呈現之時,被撕裂。

最後,我相信一個美國,在其中宗教偏執在某天會結束──在其中所有人與所有教會被視為平等的──所有人有同樣的權利參與或不參與他所選的教會──沒有天主教徒投票,沒有反天主教徒投票,沒有任何形式的集體投票──而天主教徒、新教徒、猶太人,於入世或出世階級者,將克服於過去頻繁地破壞他們的功的傲慢的態度與分裂,取而代之,宣導美國兄弟情誼的理想。

這是我所相信的那種美國。而它代表了我所相信的總統領導──一個偉大的職位其謙虛必須不足以使其成為任何宗教團體的工具,也不因專橫的駁回蒙上污名,其適任者可以是任何宗教團體的成員。我相信一個對宗教的觀念是其私事,不被國家強加宗教觀於其上,亦不被國家以維持職位之條件而強加宗教觀於其上的總統。

我不會找總統幫忙,進行推翻第一修正案對宗教自由的保證(我們系統的檢查與平衡也不會讓他這麼做)。而我也不會找那些會進行藉由要求宗教測驗推翻憲法第六條(Article VI)的人──甚至以間接方式──因為如果他們不同意那項安全保護,他們應該公開進行作業廢止它。

我要個最高首長,其公共行為是對所有人負責,卻對沒有人有義務的──一個可以參加任何其職務可能以正當理由要求他履行的儀式、服務或晚宴──而其總統職務之履行並不限於或有任何宗教誓言、儀式性或義務性的先決條件。

這是我所相信的那種美國──而且這是我在南太平洋為之奮鬥,以及那種我的弟弟為之在歐洲捐軀的的美國。沒有任何人還可以說我們可能有「分裂的忠誠度」,我們「不相信自由或我們屬於一個不忠誠的團體」威脅到「我們先祖為其犧牲性命的自由。」

而這事實上,是我們先祖為之效死的美國,當他們逃來此地,為逃離宗教測試誓言,其否定較不受偏好的教會之成員於官方任職,當其為憲法、奮鬥時,權利法案(Bill of Rights)、維吉尼亞宗教自由法令(The Virginia Statute of Religious Liberty)──而當他們於我今天造訪的聖地──阿拉莫(Alamo)奮戰時。與鮑伊(Bowie)和克羅(Crockett)並肩,富安蒂斯(Fuentes)與貝利(Bailey)與貝地里奧(Bedillio)與卡瑞(Carey)戰死了──但沒有人知道他們是不是天主教徒。因為那裡沒有宗教測試。

今晚我請你們遵守那項傳統,以於國會4年的表現為基礎來判斷我──在我宣告的立場上,我反對遣送大使至梵蒂岡(Vatican),反對給予教區學校不符憲法的協助,也反對任何公立學校(我自己就是上這種學校的)的聯合抵制──請你們這麼做,而非以這些小冊子和刊物,我們都可看出其小心翼翼地斷章取義,節取天主教領袖的說詞,通常是於其他國家中的,常常是於其他國家而很少與這裡的任何情況相關──而當然,永遠略去美國主教於1948所說,其強力為教會與州治之間的分離背書。

我不考慮束縛我公共行為的其他引言──為什麼你應該?但讓我這麼說,關於其他國家,我全然反對被任何宗教團體,哪怕是天主教徒或是新教徒,所掌控的國家,其強迫、禁止或指控任何其他宗教的自由信仰。而這對於任何時間,由任何人,於任何國家施加的迫害皆同。

而我希望你們與我有一樣的熱情,譴責否定天主教徒的國家。我將不舉列相異者之罪行,而會舉列於法國及愛爾蘭等國家的天主教堂之紀錄──及戴高樂 (de Gaulle) 與艾德諾(Adenauer)等政治家之獨立。

但讓我再次強調,這些是我的觀點──與一般報紙使用的不同,不並不是總統的天主教徒候選人,[但]是個剛好是天主教徒[候選人]。

我不代表我的教會在公共議題上發言──而教會不代表我來發言。

若我應被選上,身為總統時,無論我面前擺著什麼樣的議題──在生育管制、離婚、審查制度、賭博,或其他主題──我會依據這些觀點、依據我的意識告訴我應為本國利益者來做決策,而不管外來的宗教壓力或獨裁。而沒有力量或懲罰之威脅,可以讓我做另外的決定。

但若會有這種機會──而我不承認任何衝突是微乎其微的──當我的職位要求我違反我的良知,否則便違反國家利益,那我將辭職,而我希望其他有良知的公僕亦能做到這點。

但我並不想要為那些我對天主教徒或新教徒信仰的觀點道歉,我也不準備否認我的觀點或我的教會,好讓我能贏得這次選舉。若我會在實際問題上失敗,我應回到我在參議院的位置上,因我盡我最大的努力,並被公平的判決而感到滿足。

但若這次選舉是在40,000,000的美國人在他們受浸信禮那一天起,便失去他們成為總統的機會的基礎上予以決定的話,那麼全國將會是全世界天主教徒與非天主教徒眼中的失敗者,在歷史眼中的失敗者,和在我們人民眼中的失敗者。

但在另一方面,我若贏得這次選舉,我會貢獻每份心力來滿足總統職務的宣誓──實質上是一樣的,我會加上我於國會所作的誓言。而毫無保留的,我能,而我引述:「我鄭重宣誓,我將會忠誠地執行合眾國總統的職務,並盡我最大的能力,維持、保護和捍衛合眾國憲法。」
 

Source: New York Times, September 13, 1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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